一、专业及代码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专业代码:750201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修学年限
3年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
专门化方向 | 职业(岗位) | 职业资格要求 | 继续学习专业 | |
声乐表演 | 声乐演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 | 目前尚无与音乐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考核 | 高职: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 | 本科: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 |
器乐表演 | 器乐演奏员、社会文化指导员等 |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掌握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与能力,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声乐和器乐表演等艺术行业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2.具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3.具备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5.具有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能够在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不断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掌握基本的就业和创业知识。
知识能力要求
1.一般通用能力:
(1)具备基本的汉语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初步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掌握初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收集、处理能力。
(3)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初步的社会交往和活动能力。
2.行业通用能力:
(1)具有较熟练的五线谱或简谱视谱即唱及一定的听音记谱能力。
(2)具有初步的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
(3)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
(4)具备初步的形体表演和舞台综合表现能力。
(5)具有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音乐鉴赏能力。
(6)掌握基本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
3.职业特定能力:
(1)声乐表演方向:
①具有较熟练的所学唱法(民族、美声、通俗)的演唱基本技能。
②具备一定的合唱能力。
③具有初步的音乐(声乐)辅导、合唱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及其他专业拓展能力。
(2)器乐表演方向:
①具有较熟练的所学乐器(中国或外国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
②具备一定的合奏能力。
③具有初步的音乐(器乐)辅导、合奏排练指挥等社会文化艺术指导及其他专业拓展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6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其任务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和政治学说的基本观点,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学生进行经济和政治基础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分析常见的社会经济、政治现象,提高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能力,为在今后的职业活动中,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基础。
2.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36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指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指导。其任务是使学生心理健康,心性健全,了解职业、职业素质、职业道德、职业个性、职业选择、职业理想的基本知识与要求,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掌握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以及职业道德行为养成的途径,陶冶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形成依法就业,竞争上岗等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学会依据社会发展、职业需求和个人特点进行职业生涯设计的方法;增强提高自身全面素质、自主择业、立业创业的自觉性。
3. 哲学与人生:(36学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观点,并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提高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职业道德与法治:(36学时)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其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法律基本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已,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5.语文:(264学时)
在初中语文的基础上,通过课内外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必需的语文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现代文阅读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培养浅易文言文的阅读能力、文学作品欣赏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撰写一般的报告、总结、合同、信函等信用文,为提综合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奠定基础。养成自学和运用语文的良好习惯,引导学生接受优秀文化的熏陶,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个性特长,形成健全人格。
6.数学:(196学时)
在初中数学的基础上,密切数学和专业的关系,学好后继课程所必需的代数、三角、几何和概率统计等基础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基本运算能力、基本计算器工具使用能力、空间想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
7.英语:(196学时)
在初中英语的基础上,使学生巩固、扩大基础知识,培养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适当引入专业英语为学生发展服务;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形成有效的学习策略;开发智力,培养观察、记忆、思维、想象和创造能力。
8.公共艺术(音乐、美术):(68学时)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掌握公共艺术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爱好艺术的情趣,发展艺术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艺术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9.体育与健康 :(166学时)
在初中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体育与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和运动技能,掌握科学锻炼和娱乐休闲的基本方法,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培养自主锻炼、自我保健、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控的意识,全面提高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为终身锻炼、继续学习与创业立业奠定基础。
10.信息技术:128学时
在初中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常用操作系统的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的使用、电子表格软件的使用、数据库基本操作和使用、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操作和使用,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具有文字处理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信息获取、整理、加工能力,网上交互能力,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基础。
(二)专业(技能)课程
课程名称 (课时) | 主要内容 | 能力要求 |
基本乐理 (64) | (1)音、音高、音值、音程、和弦; (2)节拍、节奏; (3)调、大小调式、五声调式、转调、调式分析; (4)音乐记号、音乐术语 | (1)具有运用基本乐理知识,理性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2)为继续学习专业奠定基础能力 |
和声基础 (68) | (1)和声基础知识; (2)和弦的连接; (3)四部和声写作练习; (4)和声应用分析 | (1(1)掌握初步的四部和声写作能力;(2)具有运用和声基础知识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3 (3)为以后钢琴即兴伴奏等音乐创作活动奠定和声基础能力 |
民族民间音乐 (68) | (1)民族民间歌曲与歌舞音乐; (2)民族民间器乐; (3)戏曲音乐; (4)曲艺音乐 | (1(1)具备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认知、分析、鉴赏和表现能力; (2)培养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感情和民族精神
|
声乐演唱 (316) | (1)声乐演唱的基本理论知识; (2)科学发声方法的训练; (3) (3)所学唱法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声乐作品的演唱训练; (4)声乐表演舞台实践训练 | (1)了解科学的发声方法,具有正确运用呼吸、共鸣、位置与吐字四要素的能力; (2)具有运用所学唱法演唱一定数量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中、外声乐作品的能力; (3)具备一定水平的声乐演唱与音乐表现能力 |
器乐演奏 (316) | (1)器乐演奏的基本理论知识; (2 (2)所学乐器演奏技法的训练; (3)所学乐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器乐作品的演奏训练; (4)器乐表演舞台实践训练 | (1 (1)正确掌握所学乐器的演奏技法; (3 (2)具有运用所学乐器演奏一定数量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中、外器乐作品的能力; (3)具备一定水平的器乐演奏与音乐表现能力 |
视唱练耳 (198) | (1)五线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练习曲的视唱训练; (2)单音、音程、三和弦、简短旋律的听唱和记谱训练; (3)(3)根据学生情况,也可进行相应的简谱视唱练耳训练 | (1 (1)掌握五线谱常用调、调式、节拍、节奏乐曲的视谱即唱的能力; (2 (2)具有基本的音高、节拍、节奏、调式、旋律的感知和记录能力; (3)具有一定的音乐听觉、感受和表达音乐的能力 |
钢琴基础训练 (66) | (1)钢琴弹奏的正确方法; (2)钢琴基本技能训练; (3)一定数量初、中级钢琴作品的演奏训练 | (1)正确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技法; (2)具有演奏一定数量初、中级钢琴作品的能力; (3)具有为简易的歌(乐)曲伴奏的能力 |
合唱 (102) | (1)合唱基础知识; (2) (2)合唱的声部组合、字音练习、状态训练、发声训练、协调训练、艺术处理训练; (3) (3)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合唱作品的演唱训练和舞台实践 | (1 (1)掌握合唱的基本技能; (2 (2)具备合唱中与其他合唱队员互相协作的能力; (3 (3)具备参与合唱一定数量的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中、外合唱作品的能力 |
正音 (66) | (1)语音基础知识; (2)普通话的科学发声训练; (3)字、词组、短句、绕口令、诗歌、歌词、文章的朗读训练; (4)易错字、词的归类训练 | (1)掌握语音的基础发声状态; (2 (2)能够用正确的语音说好普通话,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4 (3)为歌唱发声语言的正确运用奠定良好的语言基础能力 |
合奏 (136) | (1)民乐或西乐合奏基础知识; (2)乐队各乐器声部的声音训练、协调训练、艺术处理训练; (3)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合奏作品的演奏训练和舞台实践 | (1)掌握民乐或西乐合奏的基本技能; ( (2)具备合奏中与其他乐队队员互相协作的能力; (3)具备参与合奏一定数量的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中、外器乐作品的能力 |
七、教学进程安排
序号 | 课程 | 按学期 分配 | 教学时数 | 理论教学按学年及 学期分配 | 备注 | |||||||||
分类 | 课程 | 考试 | 考查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训教学 | 第一 学年 | 第二 学年 | 第三 学年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 | 公 共 基 础 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 | 36 | 36 | 2 | ||||||||
2 |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 √ | 36 | 36 | 2 | |||||||||
3 | 哲学与人生 | √ | 36 | 36 | 2 | |||||||||
4 | 职业道德与法制 | √ | 36 | 36 | 2 | |||||||||
5 | 语文 | √ | 264 | 264 | 3 | 3 | 3 | 3 | 2 | |||||
6 | 数学 | √ | 196 | 196 | 2 | 2 | 3 | 3 | 2 | |||||
7 | 英语 | √ | 196 | 196 | 2 | 2 | 3 | 3 | 2 | |||||
8 | 信息技术 | √ | 128 | 64 | 64 | 3 | 3 | 2 | ||||||
9 | 体育与健康 | √ | 166 | 166 | 2 | 2 | 2 | 2 | 2 | |||||
10 | 艺术(美术、音乐) | √ | 68 | 68 | 2 | 2 | ||||||||
11 | 历史 | √ | 102 | 102 | 2 | 2 | 2 | 2 | 1 | |||||
12 | 专 业 ︵ 技 能 ︶ 课 | 基本乐理 | √ | 64 | 32 | 32 | 2 | 1 | 1 | |||||
13 | 和声基础 | √ | 68 | 68 | 2 | 1 | 1 | |||||||
14 | 民族民间音乐 | √ | 68 | 68 | 2 | 1 | 1 | |||||||
15 | 中外音乐史 | √ | 68 | 68 | 2 | 2 | ||||||||
16 | 视唱练耳 | √ | 198 | 198 | 5 | 5 | 6 | |||||||
17 | 钢琴基础训练 | √ | 66 | 66 | 4 | |||||||||
18 | 声乐演唱 | √ | 316 | 316 | 5 | 5 | 6 | 8 | 10 | |||||
19 | 正音 | √ | 66 | 66 | 5 | |||||||||
20 | 合唱 | √ | 102 | 102 | 2 | 2 | 3 | |||||||
21 | 器乐演奏 | √ | 348 | 348 | 5 | 6 | 6 | 8 | 10 | |||||
22 | 合奏 | √ | 136 | 136 | 2 | 2 | 2 | 1 | 1 | |||||
23 | 社会实践 | 劳动教育 | √ | 18 | 18 | 1 | ||||||||
24 | 入学教育与军训 | √ | 36 | 36 | ||||||||||
25 | 岗位实习 | 岗位实习 | √ | 540 | 540 | 18 | ||||||||
合计 | 总学时数 | 3380 | ||||||||||||
学期授课门数 | 26 |
八、实施保障
(一)专业教师基本要求
1.本专业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为1:20;专任专业教师应具有艺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低于5%;高级职称不低于20%;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10%~30%,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所占比例不低于60%。
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30%及以上,3年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应符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演员或演奏员等。
3.专业教师应认真践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关心爱护学生,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如理实一体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等),积极参加“五课”教研、教学改革、教学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任务,终身学习,开拓创新。兼职教师须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和考核,每学期承担不少于30学时的教学任务。
(二)实训(实验)基本条件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50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训教学功能室配置如下:
专业设备总值(万元) | 232.526万元 | 实验实训室数 | 7个 | |||||
实验应开数 | 16个 | 实训应开数 | 162 个 | |||||
校内实训场所(室)情况 | ||||||||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主要实训内容 | 总值 (万元) | 主要设备 |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价值 | |||||
实验 剧场 | 335.5 | 声乐演唱 | 153.1 | 专业舞台音响系统 | 功放、扬声器、数字控制台等 | 4 | 610000 | |
专业舞台灯光系统 | 常规灯具、LED灯 | 140 | 260000 | |||||
电子屏 | P3、P4 | 5 | 320000 | |||||
钢琴 | 1 | 65000 | ||||||
舞台地胶 | 335.5 m2 | 1 | 60000 | |||||
中央空调 | 16 | 216000 | ||||||
音乐厅
| 158.4 | 器乐演奏 | 56.90 | 多媒体系统 | 明基专业投影仪 | 1 | 60000 | |
音响系统 | 3000W的功放、扬声器 | 1 | 300900 | |||||
灯光系统 | 常规灯具 | 1 | 24000 | |||||
谱架 | 不锈钢材质 | 1 | 120 | |||||
钢琴 | 1 | 65000 | ||||||
高级办公座椅 | 布质 | 120 | 96000 | |||||
吸音、反音活动板 | 木质 | 6 | 23000 | |||||
舞蹈 排练厅 | 115.6*2 | 舞蹈形体训练 | 5.202 | 立式钢琴 | 1.18m及以上 | 1 | 26000 | |
把杆 | 木质4m×5.5mm | 12 | 6020 | |||||
地胶 | 231.21平方 | 1 | 2000 | |||||
多媒体系统 | 鸿合一体机 | 1 | 18000 | |||||
音乐 排练厅 | 82.6*2 | 基本乐理 | 9.312 | 钢琴 | 1.18m及以上 | 1 | 26000 | |
谱架 | 不锈钢材质 | 1 | 120 | |||||
各种乐器 | 铜管、木管 | 60 | 67000 | |||||
琴房 | 50 | 钢琴基础训练 | 8.012 | 立式钢琴 | 1.18m及以上 | 1 | 26000 | |
电钢琴 | 雅马哈 | 12 | 54000 | |||||
谱架 | 不锈钢材质 | 1 | 120 | |||||
名称/合作企业 | 主要实训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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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资源
1.教材选用
德育课教材: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德育课等有关教材的通知,使用中职国家规划的德育课教程。
文化课教材:严格按照学生对口考试、教师、学生技能竞赛规定的教材。
专业课教材: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同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需求模式的要求来选择对应的教材。
2.数字资源配置
学校配备有2个基础微机室,以满足学生专业技能的学习以及提升。
(四)教学方法
1.信息化教学 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利用超星学习通和智慧职教等 相关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课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及应用。课程教学采取翻转课 堂,课前导学,课中以项目、任务、案例为载体,开展参与式、讨论式、体验式、实战式等方式引导教学,课后采取教 学评价、学生总结等方法,实现线上线下,课内课外,虚拟 与实践的评价系统。
2.多元化教学手段 按照“教、学、做合一”的总体原则,根据课程性质,采用班级授课、分组教学、现场互动、专业讲座、翻转课堂等形式组织教学;应用操作法、案例法、任务驱动法等现代教 学方法;充分利用移动互联通信设备、多媒体、网络、空间 等信息化手段实施教学,积极开展师生教学互动,大力倡导 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3.“课堂教学+课外实训” 本专业主要采取课堂教学+课外实训的形式开展教学, 突出实训技能模块,使高职的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每一门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均通过课程标准的形式规定由理论 讲授、课内实训、课外实训(含集中模拟实训、跟岗实训和校外实习三种形式)三个子模块构成,将实践教学通过课内实训完全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去,真正做到“教、学、做”的统一,并专门设置校内课外集中实训,从而确保实践性教学 得到凸显。
(五)学习评价
1.评价理念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注重对综合素质的评价, 突出专业课程与实践岗位对接的特点,建立吸纳行业企业和 社会有关方面组织参与的形成性多元考核评价体系。
2.评价要求
(1)各课程的考核评价方式选择要学校的相关规定。
(2)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兼顾认知、技能、情感 等方面,体现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
(3)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六)质量管理
1.建立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专业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完善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实习实训、毕业设计以及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资源建设 等方面质量标准建设,通过教学实施、过程监控、质量评价 和持续改进,达成人才培养规格。
2.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建立健全巡课、听课、评教、评学等制度,严明教学纪律, 强化教学组织功能,定期开展公开课等教研活动。
3.改革传统的学生评价手段和方法,广泛吸收就业单位、 合作企业、社会、家长参与学生质量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 结果评价相结合,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总结性评价 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式;应充分利用评价分析 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关注课程学习评价的多元性,结合课堂提问、学生作业、平时测验、实验实训、技能竞赛及考试等多种方式,注 重学生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和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对在学习和应用上有创新的学生应予特别鼓励, 全面综合评价学生能力。
5.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并对生源情况、在校生学业水平、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定期 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
九、毕业要求
1.原则要求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举止和行为习惯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必须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从事本专业或专业方向就业面向岗位的工作;
(4)身心健康,人格健全。
2.具体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拿到学校颁发的思想品德合格证书;
(2)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拿到学校颁发的学业合格证书;
(3)岗位实习评定合格,拿到学校颁发的实习合格证书。